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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谈农村土地流转新政策:流转需村集体组织发挥作用

正义网北京11月30日电(见习记者 刘帆)今日,炜衡律师(集团)成立“土地开发与流转法律研究中心”,负责人表示,该中心集学术研究、交流合作于一体,致力于中国土地开发与流转的理论与实务研究。成立当日,多名专家学者就新时期土地流转中的法律问题展开研讨。

十八届三中全会开启了农村土地流转变革的大门,提出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与国有土地权利平等、市场统一、增值收益公平共享的改革思路。“农村土地的合理使用与流转将弥补土地供给空缺,从而有效解决城镇化过程中的土地供求矛盾。但在上述过程中,就会产生大批的土地流转纠纷案件”,负责人向记者表示。

北京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教授常鹏翱介绍,过去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都是以农户为基本单位,激发了农户耕作的积极性,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现今已经不能满足我国农业现代化的需求。“两办《意见》确立了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这样地在农户手里,经营权可在市场上流通”。

就农村承包地流转过程中各个主体之间如何各司其职的问题,常鹏翱教授建议政府应当建立市场引导机制和市场评估机制。同时,充分发挥村民代表会议和集体经济组织的作用来规范农村承包地流转。

会上,国土资源部法律中心户权户籍处总登记师刘燕萍从立法者的角度就新时期土地流转过程中出现的法律问题和与会专家学者进行了深入探讨。

“该中心的成立,为我们以后在土地流转方面法律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有利参考,希望该中心能够多加强研究与交流,充分发挥法律智库的作用”,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总经理郭卫华说到。

本文来源:正义网